我等门,一边泡剧一边等。结果等到两点多,变成是电视在看我了(睡虫打赢了靓仔,我在沙发上KO)。凌晨四点半,他回来了。把我唤醒。 我上楼继续睡觉,他几点冲好凉、几点上来,我昏睡到不省人事,无从告知。
隔天早上,他睡到九点半, 被我叫起来去上班。很可怜哦~应酬到几乎通宵达旦,还是得拖着疲惫的身躯去工作。他望了望墙上的钟之后, 表示反正已经过了九点,索性迟一些进办公室。他先把我的车拿去附近的修车中心去维修,然后我们一起吃个早午餐。他才出门上班。
吃东西的时候,我试探性问他几点回来?他说下午四点多吧。反正要赶回来去维修中心取车。
我说我想去医院探望朋友,希望她手术前给她打打气(其实是想问他可以载我去吗?虽然这个要求对缺乏睡眠的他似乎有些过分)。话还没说完,他已经开口截断我的话:“得!我返黎箩左车, 我载你去。”
那天傍晚,他真的载我去医院看朋友。朋友见到我,很高兴。我们待了一个小时左右。前面 20分钟,他也一起聊天。后来朋友的教会来了两位姐妹,我们四个女人继续聊。他静静待在一旁划手机。直到教会的朋友们要帮朋友祷告, 我们才离开医院。
我在车里说,连续两天看到朋友FB的帖~P书局有大抛售。我们临时起义要去扫书。匆匆忙忙在商场解决晚餐。不便宜,但没有很好吃。不过,我的心情因为捡到很多很多便宜的精神粮食,所以大好!哈哈。
最最最关键是这个胖胖的男人累倒半条命, 还甘愿陪了我一个傍晚和一个晚上。虽然他回家冲凉后不久,即找周小姐来个不见不散的缠绵约会。我,就不和他计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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